港燈電力投資承諾以負責任的態度及具透明度的方式營運業務,並參考國際共識和業界最佳做法推動可持續發展。
爲此,我們在「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中選取了3項最切合公司企業策略及業務重點的目標並予以支持:
- 目標 7: 可負擔的清潔能源
- 目標 9: 產業、創新和基礎建設
- 目標 13: 氣候行動
爲協助達至上述目標,我們亦擬定相關的內部指標,詳情請參閲「可持續發展報告」:
在氣候行動方面,港燈電力投資全力配合《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為整體業務減碳,支持香港邁向 「零碳排放」。長遠而言,我們計劃在 2050 年前令業務營運全面達至碳中和。
我們已更新科學基礎減碳目標,承諾在2035年或之前將生產每度電的範疇 1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19年的水平減少68.4%。由於我們是一家縱向式營運的電力公用事業機構,使用的所有電力均由自己生產,因此相關的範疇 2 排放已包含在範疇 1 排放中。
此目標與《巴黎協定》一致,以協助將本世紀全球平均氣溫升幅限制在攝氏 2 度之內,並已獲科學基礎目標倡議組織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