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戶電費補貼計劃
政府在2008年、2011年、2012、2013、2019及2021年宣布向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戶口提供最高總額12,000元的補貼("現行補貼計劃")。補貼已於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2020年1月至12月及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期間,全數注入有關戶口。
為紓緩疫情下市民面對的經濟壓力,財政司司長在2022至23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一系列一次性紓困措施,包括會向每個合資格電力住宅戶口提供1,000元的電費補貼("新補貼計劃")。由2022年6月1日起,政府會在連續十一個月的首天向住宅登記用戶戶口注入80元的電費補貼,並在第十二個月注入120 元的電費補貼,即總數1,000元。
補貼只能用作繳交電費。未用的補貼可以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直至2024年12月31日或戶口結束為止(兩者以較早者為準)在同一戶口賬單上所示的電費。
現行補貼計劃未用的補貼和環境及生態局推行的電費紓緩計劃下的紓緩金額,會先用作抵銷賬單所示的電費。
有關更多電費補貼計劃詳情,請瀏覽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頁。